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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会让学长觉得讨厌,但我不想放弃。”他对陆泽安有一种没来由的坦诚,可能是因为以前在邮件里的时候,顾远琛就总是提到陆泽安吧。这些话听得陆泽安一头雾水:“可你都住到顾家来了……”没听说过都同居了还不喜欢的。季幕听了,明白自己已经让人误解了,恐怕顾远琛也有些不耐吧。他硬着头皮解释:“我脚伤了,是陆叔叔要我过来住的,不是学长的意思。等过几天我脚伤好了,就搬回宿舍去了。”说着,季幕往书房的方向看了一眼,确定顾远琛关着门,他悄声问陆泽安:“你知道学长除了喜欢吃虾,还喜欢吃什么吗?”“嗯?”“我在这打扰了这么久,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他们。正好我厨艺还可以,所以想给他和陆叔叔做一顿晚饭。”“顾家这么有钱,有什么打扰不打扰的。”“……”“你是不是就想让琛哥知道你做饭好吃?”季幕被戳中了心思,瞬间脸红了,这逗得陆泽安大笑:“逗你的,干吗这么害羞。”而季幕只知道顾远琛喜欢吃虾,其余几乎一概不知,每次做早餐都是碰运气,还好顾远琛除了椒盐以外,都吃得惯。平日里吃饭,顾远琛要是有课,基本回来得少,所以张嫂做的饭菜一直是以陆秋远的口味为主,导致季幕在这住了这么多天,还摸不清顾远琛喜欢吃些什么。由此,学习会变成了做菜交流会。对厨艺一窍不通的陆泽安托腮看着仔细做笔记的季幕,心中哀号顾远琛是不是傻啊,这么好看聪明又温柔体贴的季幕,他居然不喜欢?要不是自己有肖承了,要不是自己是个Omega,陆泽安早扑上去了,哪还等顾远琛这个别扭性子这样糟蹋别人的感情。不过,陆泽安也不知道他们之间发生了些什么。他见季幕不想说,也就不再追问。只是,他突然想起一件事:“你们是在一年前出的问题吗?”“你怎么知道?”“就……一年前的某个晚上吧,琛哥突然发神经,一个人去酒吧喝酒,还和人打起来了,闹得挺严重的,好在徐风赶去那接人,替他摆平了那事儿。不然,远叔得去局子里接人。”末了,他解释,“你别看徐风傻兮兮的,他以前混过。”季幕的手指握紧了笔杆,眉头紧皱。“说不定不是因为和你的事情,你可别太放在心上。”发觉自己又说错话的陆泽安拍了一下自己的嘴,忙换了个话题,“那什么,加椒盐,他喜欢吃椒盐。”“……”“给他加一大堆椒盐,吃到他哭。”这个不懂得怜香惜玉的傻琛哥。季幕这才笑了笑,为难地说:“我知道他不吃的,你不要骗我。”陆泽安哼声,越看越喜欢季幕,兴致又来了,就故意高声说:“你要不和我弟弟见一面吧,他可帅了!”此时,书房中,顾远琛心烦地合上了一本书。他给肖承发消息:[你就不该让泽安考C大。]肖承压根就没回他。顾远琛又发:[你给泽安补习吧。]肖承无语:[琛哥,我在忙。]忙什么啊……书房的隔音效果一般,陆泽安的大嗓门断断续续地往顾远琛的耳朵里撞,听不真切却吵闹,使得顾远琛再也看不进去书上的任何一个字。倒是季幕的声音很低,书房内,顾远琛几乎听不到季幕在说什么,也不知道季幕此刻正在做什么?是在给陆泽安讲题,还是在和陆泽安闲聊?他们在聊些什么,陆泽安是不是真的要把自己的双胞胎弟弟介绍给季幕?种种困惑郁结在他心头,他陷入深思后,猛然醒过来。自己怎么会在意这些?他抹了一把脸,看了眼手表上的时间,上午十点半。陆秋远早就去上班了,季幕早上没出门,就说明今早他没课,而自己今天一整天都是空闲的。午饭是张嫂做的几个家常菜,陆泽安有事先走了,桌前只有顾远琛和季幕在用餐。每到初冬,张嫂就喜欢炖一些养生汤,不管味道如何,在这个干燥的季节里还是很滋补的。季幕喜欢喝鸡汤,陆秋远就去买了一些参片让张嫂隔三岔五地放在鸡汤中炖给季幕喝。不说别的,季幕在顾家这几天里,气色好了不少。都说暖汤养人,现在一看,倒也是这么一回事。“学长,今天的汤很好喝,你也喝一碗吧。”季幕默默地给顾远琛也盛了一碗,推到他面前,提了一句,“今天的汤我也有帮忙。”一般这种情况下,这锅汤就一定是季幕一个人做的。但他担心顾远琛不喜欢他做多余的事情,就每次都只说自己是帮忙。帮忙做了早饭,帮忙炖了汤,偶尔,顾远琛晚归的时候,季幕还会帮忙做个夜宵让张嫂帮他送到顾远琛房门口。因为他的脚受伤了,怕摔了手里的碗盘,不然他是想亲自去的。顾远琛喝了一口汤,不是很喜欢这个味道,就放着了。季幕低头扒饭,过了一会儿,他问顾远琛:“学长,你下午有课吗?”“我今天没课。”顾远琛问,“怎么了?”“没什么,我就是问问。”季幕突然像是意识到自己这个问题很蠢一样,红了耳,往嘴里胡乱塞了一口菜。就在今天早上,接送季幕的司机家里忽然有事,向季幕请假了。貌似是司机的女儿病了,他临时走不开。这事儿季幕也没和陆秋远说,毕竟陆秋远一旦去单位了,就是失联状态,不是在开会就是在做研究,鲜少拿手机。季幕本来是想蹭车的,但一问出口就后悔了。自己已经在顾家白白住了这么久,现在脚伤都好得差不多了,还要麻烦顾远琛岂不是太不知趣。他想了想,打车吧,打车也挺方便。…………可他哪知道,别墅区这么难打车。约车消息发出去十几分钟,愣是没一个司机接单。已经步入初冬的空气里开始刮起干燥的冷风,季幕缩在自己单薄的外衣里,重新发送了约车请求。十分钟又过去了,还是没有车过来。而从别墅区大门口走到地铁站,正常的速度大概要走半小时。季幕的脚伤着,走路有些跛,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他庆幸自己已经不需要拐杖了,走路时脚上也不会剧痛,索性就沿着导航,一路朝着地铁站的方向走去。沿路有条江,风吹得很大,把季幕的脑袋都吹得嗡嗡作响。季幕打了个喷嚏,搓搓手,鼻尖已经被冷风冻红。“看来真的要去买衣服了。”他轻声嘀咕,一点都没有季家少爷娇生惯养的习性,反倒是越清冷的风,就将他的思绪吹得越清楚。他要什么,他想得到什么。季幕心中一清二楚。而这一天,失去了司机接送的季幕,终于被瞄准机会的汪锲逮到。汪锲看准了时机,趁着肖承一走,就拦住了季幕的去路。“季幕,我们谈一谈。”汪锲不死心。“我们没什么可谈的。”季幕不想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