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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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夜过后,便是浑浑噩噩的余生了。燕北君颁下懿旨,言夏初忝居列侯,世受皇恩,不思报效,反于太学内外,憎世恶道,毁圣谤贤,用妄语邀名,以邪说结党,朝纲播乱,流毒广布。戕害人心,甚于刀兵,诽谤朝纲,如掘山陵。此大逆也……谕旨通告朝野,也就以谋逆的罪名,削夺了夏初的爵位和官职,押在廷尉府内。阮诗看了之后,命主簿拟了一封满是官样文字的请罪奏章,递了上去。之后,府邸门头上的牌匾改换了,她仍照旧做着位高权重的大司马。只是经此一事后,大司马的行事作风变得神秘而低调,深居简出,朝会渐渐缺席,也几乎不再于人前露面。百官之间,一开始有些暗地里的议论和揣测。但当他们在朝堂上看到剑履上殿的大将军,完完整整地接替了他亲jiejie的位置,乃至于威势逼人更胜从前。于是那些絮碎的言语,就在威压之下鸦雀无闻了。 可是阮诗想错了,等待着她的,不是麻木而平静,在失意中将人默默吞噬的死亡,而是自江南忽然而来的动地鼙鼓、滚滚烽烟,使人措手不及——镇南将军卫宁率大军叛乱——卫宁打起了清君侧的旗号,遍发檄文,讨伐大司马姐弟。 和卫宁昭告天下的檄文一起来的,还有他单独向阮诗下的战书。与辞藻堂皇,口角锋利的檄文不同,这封战书里没有任何耀武扬威的词句,只有一句平平淡淡的话:“昔年得赠短兵一柄,今完璧归还。宁上。” 阮诗放下那张短笺,瞧见随着书信一同被送回来的青玉匕首,一阵恍惚。她疾病日笃,倍感疲惫,面对卫宁突如其来的背叛,比起错愕与震怒,她更加觉得恍惚,连他乍然叛乱的缘由,都不想去思考了——那好像,已经是二十八年前的事情了。明明也只有二十八年,却仿佛已经过了几辈子…… “君子有六艺,礼、乐、射、御、书、数。平日里,诸位公子都讲论书与乐更多些。恰巧今日,天清气朗,惠风和畅,在下冒昧,想在此处设下一局,邀请诸位公子竞射一场。”十二三岁的阮诗,站在京城中十来位出身贵族的少年少女的中间,款款说道。春风如酥,轻轻吹拂过她缀着翡翠花钿的双鬟,拂过月白绣花的襦裙和宝绿色的对襟小袄,漾起阵阵柔软的涟漪。 “今日踏青,是阮姑娘的东道,自然一切听你的安排。”叶墨作为在场唯一的长辈,抚须笑道。 “那便谢过叶老伯了。”阮诗报之以端庄礼貌的微笑,扭头给跟在自己身后的丫鬟冯杏儿打了个手势,丫鬟心领神会,连忙从肩上的书袋中取出一个红木涂金的漆盒。阮诗双手捧着,打开了盒盖,光滑的鹅绒缎上静静地躺着一柄短兵,青玉柄,金丝鞘,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恰巧,家父近日还京述职,带回一柄从西秦国大将军处缴获的匕首。在下想,自古宝剑配英雄。今日的胜者,在下便将这柄匕首相赠。” 说到这儿的时候,阮诗忍不住偷偷地向着夏初的方向望了一眼——就一眼。可能是因为心里蠢蠢欲动地盘算着这桩大计划的缘故,今天她自从来了以后,还一直没敢和这位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视线交汇。 所谓的大计划,是她想要送给他一件礼物。当她从父亲带回家的战利品中,看见这一件格外漂亮的兵器时,心中就油然而生了这个迫切的念头。 “爹,这把匕首,女儿能不能拿走?”她摸着缠了金丝,光滑流丽的剑鞘,心中怦怦直跳。 “想送人啊?”阮太傅闲闲看她一眼。 阮诗一下子窘迫起来,莫名其妙的羞耻心,让她突然警觉,开始搜肠刮肚地想着谎言和托词。她已经心虚了,隐约觉得自己想送东西给夏初的那点念头,好像并不是一件可以在父母面前宣之于口的事情。可是,不是为了送人,又能是为了什么呢?自己想留下收藏?也想学一点防身的武艺?这些欲盖弥彰的谎话,好像一戳就能破。幸而父亲没有深究,摆了摆手:“拿走拿走。” 阮诗松了一口气,但同时也被这件事提醒了——她怎么好直接送他东西。那么不矜持,会不会让他误会,让他看轻自己,好像显得她对他很有所求一样。她要想一个好办法。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觉得他们之间,好像已经不是那么亲近了。夏初父母早逝,家中无人,十岁之前,好像一年中有十个月都是在她家里住的。那个时候,他们同进同出,同吃同住,无话不谈。连下人们都把夏初当作自家的少爷看。 那个时候,他领着她偷偷地溜出去,去城外的东山上玩,烤篝火,看星星。他指着天上一颗颗闪烁的星子,向她卖弄着从书上看来的星宿分野。然后便从天上的星宿,说到地上的山川与河流,那些他也从未去过的地方。最后他用亮亮的眼睛看着她,说:“有一天,我们一起去周游吧。” 可现在年岁大了,夏初当然不合适再住下去,也就顺理成章地,渐渐地不来了。不经常见面,就好像生出了隔阂。过去无话不谈的玩伴,有了自己的生活之后,好像摇身一变,变成了另外一个截然不同的模样。这两年来,长平侯渐渐在贵族子弟们中间名声鹊起,她也常常能够听到长辈们的交口称赞。她好像也能从丫鬟和女伴们的议论中,敏锐地发觉出,他其实有着数不清的仰慕者。他已经是一个英俊、高贵、博学、出众的小侯爷了,像天上的明月一样散发着无法忽视的光辉。而自己,却还停留在原地,仍旧是那个除了父祖和家族的声名,便默默无闻的阮家小姐。 “有些事,小姐自己不去要,就会被别人抢走了。”杏儿比她还小一岁,却好像比她还要看得明白些似的。有天收拾笔砚的时候,冷不丁的,就冒出了这么一句话。 阮诗一怔,回过神来,嗔怒地白了杏儿一眼,又装成听不懂的样子,说:“你在胡说什么。”至少这个时候,当然还是闺阁小姐的体统更加重要。 可是自那之后,阮诗便无法忘记这句话了。其实杏儿这样说她,她是很生气的。她不能忍受旁人也将自己看作夏初众多追求者中的一个,好像自己的存在,就是为了给另一个人的卓尔不群,添上一笔衬托。她每每想到这里,自尊心就像被车轮碾过一样,好像她的不能忘怀,只是因为强烈的不甘。然而,自那之后,她在辗转反侧的夜与梦里,有一次竟然真的掉进了一个光怪陆离的婚礼上,梦里面,穿着大红喜服的夏初,竟然比平日里更加英俊潇洒,他一直牵着新娘的手,她在宾客的茫茫人潮中挤上前去,想看一看新娘的脸——她看见一个耀眼的凤钗与红纱装扮的陌生少女,看见一张很美,很美的脸。新娘端庄而优雅地站在夏初的身边,落落大方,竟然一点也没有被比下去。没有人见了这样的一幕,可以不称赞他们是天作之合,是一对天造地设的璧人。醒来以后,阮诗怔忡许久,终于以讨教学问为由,征得了母亲的同意,去长平侯府上拜会夏初。 轿子进了长平侯府,老管家张伯一向认得她,亲自前来接待。将她迎进花厅里,让丫鬟们沏上茶,又上了点心,笑容可掬地让她在这里稍待。阮诗在花厅里规规矩矩地坐了好一会,才等到老管家又一次过来,说:“这会,我家公子正跟武师在后园子里学武,真是怠慢了——要不然,阮小姐若是不嫌弃,老奴让人起个小轿,服侍小姐去后园子里,与我家公子见面谈事,怎样?” “是我来的不巧了。”阮诗礼貌地低头一笑,从善如流,“既然这样,那就去吧,烦劳老伯了。” 府里的小轿摇摇晃晃地,很快,就送她到了夏初练武的地方。丫鬟素手掀起轿帘,搀她下轿。长平侯府的后园子,其实也有不小的地界,池塘草木,亭台花树,一应俱全,或许因为夏家世代武将的关系,树荫之外的一片空地,兴建之初便被专门辟了出来,盖起一座不大不小的练武场。阮诗下轿的地方,就在练武场的门槛外面,刚刚跨进去,一抬眼,就看见一身短打的夏初挽了满弦的弓,一松手,箭像流星一样飞了出去,牢牢地钉进靶子里,正中朱砂标记的靶心。阮诗怔怔地看着,目眩神驰,回过神来的时候,才发觉心跳得飞快。 这一年以来,她只在大庭广众的诗会上与他见面,两个人甚至少有私下里闲聊的机会了。所以她竟然都不知道他在学习骑射和武艺,还学得这样好。听说夏初的父亲,在世时也是朝廷里数一数二的将军,或许他生来便继承了父亲的天赋,将来也会成为一个文武双全,所向披靡的将军,甚至会比他的父亲更加出色。阮诗想着那天灼灼的阳光,便谋划了这场大计划,在上一次诗会结束的时候,主动担当了这次踏青的东道。 阮诗左右望了望参加踏青的少年少女们,果然已经有人脸露难色。他们全是京中名门里的子弟,有读书作诗的才气,却不会花多少时间在武艺上,更不可能像名将世家出身的夏初一样,勤学苦练,有一手卓绝的弓术。因此,接下来的事情,便是夏初顺理成章地赢过所有人,自己便能顺理成章地,将这柄漂亮的匕首送给夏初。 “啊哟,这我们女儿家可不行。我看,咱们姐妹就安坐看台,倒要看看你们这些公子,怎么争这个彩头。”旁边一个郡主姑娘笑着说。 “jiejie此言差矣,”阮诗低头一笑,这时,随行的男仆们,已经在平地上架起了提前准备好的木靶子,又量出五十步的距离,用白灰划下了线,“诸位都无需拘谨,只是一个游戏,愿意来玩的,不妨都来试上一试。一人三支箭,中靶者胜,与靶心近者胜,只论三次试射中的最佳。与其他技艺不同,竞射向来有运气在里面,说不定哪一位,今日手气更旺些,便能拔得头筹。” 阮诗讲完规则之后,气氛顿时轻松了许多——三次机会,只中一支,便有获胜的机会——这时已有人跃跃欲试,只不好第一个出场。这时,阮诗转向叶墨,款款行礼:“叶老伯,可否请您先试一试。” 叶墨哈哈一笑:“这我不成——不过嘛,我可以点个人代我开这个场。我这一份,请长平侯代劳吧。” 夏初被点到名字,也不意外。他是叶墨的学生,师长有命,自当遵从:“是。”说着,他走上前去,从仆人手中先接过绑带,挽了挽宽大的袖口,在手臂上扎紧,然后走到白线后,拿起弓箭,目测了一下距离,便弯弓搭箭,利落地发出了第一箭。这一箭自然中靶,只是准心稍偏,距靶心仍有一寸多的距离。虽说如此,在场的多数人自知没有这种能耐,一箭中靶,都已经觉得十分厉害了,因此,已有人发出了稀稀落落的赞许声。 夏初微微调整了一下方位,第二箭便正中红心,随后第三箭,也稳稳地落在红圈之内。众人赞叹不已,纷纷喝起彩来。 阮诗初时还有些替夏初紧张,看到这里,也如释重负,由衷地漾起一丝笑意。她怕人觉察,连忙羞涩地低下头去,权作掩饰。 众人正忙着感叹的时候,只有一个英武少年不理不睬,大步走到白线前。夏初正想把长弓搁回仆人手中,见有人走了上来,便直接把弓递了过去:“卫兄,请。” 卫宁傲气十足地接了过来,在手里掂了掂,轻蔑地冷笑了一声,朗声说:“阮小姐,我有一言,这样比下去,是分不出胜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