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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这种闲书。上了大学之后他便鲜少来图书馆,每次进来不过是找张茂。蒋十安坐回张茂旁边,津津有味地翻着。确实挺有趣,他一口气就看了几十页,可张茂就坐在身边,他纵然有石佛般的定力,也无法忍住一眼不看他。张茂身上那种和他用同种洗衣液泡出来的味道,却因为那些衣服穿在张茂的身上而生出神秘的馨香。他从前以为是张茂逼里的味道。但舔多了摸多了用多了,蒋十安便渐渐明白过来,总萦绕在他的大脑和鼻腔嗅觉细胞中那种美妙而性欲勃发的味道,几乎全部来自于他的想象。张茂的逼哪来的什么这个味那个味,其实更多的就是汗味,尿sao味而已。这些可以说有些恶心的味道灌进他的鼻孔里头,附着在粘膜上被蒋十安感知到之后,便流动在神经中,变为美好的芬芳。不过他还是爱闻,不管闻的是虚假的腥,还是真实的美,都完完全全属于他。他嗅着这种味道,好似巨龙巡视自己搜刮来的财产。蒋十安凑近张茂,低声说:“还要多久啊。”“啧。”张茂从嘴里漏出一声不满地咂嘴,他迅速憋进去了,可蒋十安还是听的清清楚楚。蒋十安伸手下去掐住他的腰,隔着衣服他腰部的rou在指尖簇成一条硬实的毛毛虫,蒋十安的指腹在皮rou上滚动:“讨厌,你都看了多久了。”他的指甲在跟自己一模一样的手表上敲了敲,又悄悄地说:“都快俩小时了,我们走吧,我开车咱们去三里屯吃饭吧。”他的手掌贴在张茂的腰部,慢慢地用热量浸润他的皮肤,仿佛也在试图融化他冰冷的情绪。“我不想去,”张茂扭动着身体试图脱离他的控制,咬牙切齿地看着蒋十安,“这是公共场合。”蒋十安愈发亢奋,吃了假药似的,他的手指探向张茂的双腿之间,在大腿内侧轻轻刮擦。张茂吓的一抖,下意识地把他的手狠狠夹住,恼怒地低声说:“你干什么啊!”蒋十安那只手在两块大腿肌rou之间夹的生痛,张茂似乎动用了全身力量惩治他,他看到张茂用力到握着笔杆的手指关节都发白。蒋十安觉得好玩,他大胆地勾起指头,挣扎着在拥挤的峡谷里开辟一条道路,先头部队到达了凸起的山头在上头试探着出击。长矛一次次地敲击在山谷的两侧,每一次抽回时都会戳刺到路口尖翘的凸起,两面的山崖也就跟随着进攻而细细颤抖,连大地都在震动。令一根长矛也顺势加入,贴在山谷外头挑衅地画着圈,两片山崖越分越开,连体积都大了起来。蒋十安的手腕忽然被张茂用力抓住,狠狠往外一抽,他自己倒刺激地趴倒在桌面上。幸好面对面的桌子中间有一面隔断,不然仍谁看来,张茂那红彤彤的面颊都显得万分可疑。蒋十安的手任他抓住,张茂拎着他的手腕将其摔在桌面上,蒋十安看他生气就想笑。撞在桌子上的手指,仍在张茂的面前抽动着,做出方才在他的下体作乱的抠挖动作。张茂气愤地不行,他开始收拾书本和笔袋,把那些东西一股脑地塞进书包里。翟利摘下耳机问:“你就走了?”还没等张茂点头,蒋十安就抢先一步答道:“是啊,我们要回家一趟。”翟利并不甚在意,只是点点头对张茂说:“晚上记得上线吃鸡。”张茂瞟了身侧的蒋十安一眼,皱眉道:“我今天来不了了,你们玩吧。”蒋十安爽的不行,揽着张茂的肩膀就把他拐离现场。他们并肩走到楼梯口,蒋十安发现楼上还有一层,问:“楼上放什么书?”“词典什么的,没什么人去楼上看。”张茂随口回答,他说完看到蒋十安两眼放光的模样便觉得大事不妙,抓紧书包带就要往楼下跑。蒋十安哪能让他这么逃了,双臂一伸直接几乎把他半抱半夹地往五楼带。“你要干什么?”“干逼啊,干什么。”第52章郭槐列传(下)五楼果然没有人,蒋十安拉着张茂嘻嘻哈哈地跑上去,脚底板似乎都能惊动空气里的静谧因子。他和张茂十指交缠,小步走向最里面的一排书架,上头密密麻麻摆着的全是大部头书和大辞典,鲜少有人借用,浅浅积了一层灰尘。蒋十安嘴巴犯贱地对着一吹,星星点点的灰尘在两人之间飞舞。“咳!呸!”蒋十安在眼前狼狈地挥手驱散那些讨人厌的粉尘,一边抱怨着学校抠门死了都不打扫。他把张茂压在书架上,看着他有些狼狈地侧过头轻声咳嗽。蒋十安忽然觉得好浪漫,这好像和他看过的一个电影一样,两人在图书馆看书时对视到,然后牵手悄悄地在书架后接吻。张茂身后的书架上凿出一扇窗,此时正是午后阳光最好的时候,又是秋季,秋高气爽,阳光也澄澈许多,顺着平淡四方的窗子投射进无数道阳光。蒋十安眯眼看着那些漂浮在空中杂乱无章翻滚着的尘埃,金橙色的光在灰尘之中穿梭成一道道笔直的通道,张茂的脸庞与发茬切断这些光束,被镶嵌上一圈发亮的光。那些光在他的脑后形成一个光斑,大而圆,仿佛是某一次蒋十安和父母参加金佛落成的仪式,他学着父母的样子下拜后,人群中忽然有人惊呼“显灵了”。他抬头去看,金佛背后金光的圆圈,惊鸿一瞥。蒋十安不信佛,可他看着张茂侧过头去面无表情却红了耳朵的脸颊,还有他身后那轮金光,便想虔诚地下跪参拜。张茂就是他的神,是他无穷的信仰。现在他要渎神了。蒋十安猛地低下头去狠狠摄住张茂的嘴唇,他的额头撞到了书架,生痛,不过他不在乎。他掰着张茂的脸颊细细品味他神圣的嘴唇,有点干有点粗糙,大概是因为刚才看那么久书也未喝一口水的关系。他用舌头舔着上头的死皮,刺刺的,令他的舌尖发痒。有些在他充满耐心的舔舐下脱落,便被蒋十安卷进了嘴里品尝。没有味道,张茂的皮肤没有味道。他总是想吃下张茂身上的某个部位,什么地方都好。他并非要杀他,只是想拥有他的身体的一个部分,任何部位。他吞吃他的皮肤,咀嚼他的肌rou,吮吸他的鲜血,只需一丁点,不会到伤害他的程度。滑进胃袋后,被胃酸腐蚀消化,细胞吸收了那些来自于张茂身体的独一无二的蛋白质,他们便能真的融为一体。因此他试过偷吃张茂的经血,他还没有得逞,仅仅是扒开张茂的裤子,就被他一脚踹翻在地。蒋十安觉得可惜,他痛惜地看着张茂从yindao里拿出那根吸满血鼓鼓涨涨的棉条,不服气地说:“你第一根棉条,还是我帮你放进去的,忘恩负义!”张茂低声咒骂着他有毛病,然后把那根黏糊着血液和块状粘膜的宝物扔进垃圾袋,拿出去丢掉。他从不给蒋十安任何接触他的经血的机会。他和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