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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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浩坤重生了,在炸弹爆炸的那一瞬,重生到三年前。 可怖的冲击波造成的后遗症还遗留在身体,让他不由自主蜷缩成团,震耳欲聋的嗡鸣声不断。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程浩坤猛的一下睁开眼睛,脑袋有些迟钝,眼睛失焦地目视前方。身体因为长时间的蜷缩导致肌rou酸麻,血液流动滞涩缓慢。 他动了动手指,酸麻感顺着手臂肌rou一直麻到指尖,没有门的洗手间门框在他眼中也越来越清晰—— 这是据点? 怎么可能? 我没死? 不可能! 地狱阴间? …… 程浩坤大脑混乱不堪,头痛欲裂。 忽然,他跳下床,冲出卧室,大喊,“坤剑、坤剑、坤剑……” 屋外的坤刀闻声赶来,正巧与程浩坤撞个满怀,坤刀蹬蹬一下连退两步,稳住身体,“坤哥,坤剑在种植园,您有什么事交待我去办也是一样的。” 皮肤黝黑,身体精瘦,一双凶狠三白眼的坤刀撞入眼帘。 程浩坤惊诧地盯着他,困惑道,“坤刀???” ——他不是死了吗? “坤哥是我,您怎么了?” 坤刀突然发现程浩坤很不对劲,又说不出是哪里不对。 程浩坤短暂失态后,本能惯性对坤刀的压制,让他立时泻出一丝邪肆杀伐之气,微微挑起眉峰,凌厉地睨他,“把坤剑叫回来!” “是。”坤刀眼珠子转了一圈,话到口边又变了,“坤哥,那批货什么时候出?” 程浩坤那知道什么货,不露声色道,“等坤剑到了再说。” 他摆摆手示意他出去,转身走到沙发上坐下,垂下眼睑,看地板的视线还是有些茫然,心里却是掀起了惊天巨浪。 ——太真实了吧!要说这是阴间谁信? 潮湿的水汽混杂着土腥气和远处飘来的草木气息,吹入他的鼻腔。 ——鬼魂有嗅觉? 程浩坤做了一件自认为搞笑的事,那就是咬了手背一口。 从轻到重的痛感太明显了,明显到自个忍不住倒抽了口气。 ——这他妈的不是大活人是什么? 他像是想到了什么,起身就冲进了卧室,快步行走到右手床头柜前。柜面上放着一支黑色的手机。 程浩坤颤着手,伸过去拿起手机,摁了手机侧边按键。手机屏亮了,无需解锁就能看到屏幕上的日期:2019-03-02。 他心跳急剧上升,迷惘地看着手机。 ——难道是老天爷看他太可怜,给他一次重来的机会? 程浩坤攥紧了手机,唇齿间呢喃出:“林鹿……” 她是不是也重生了? 忽而,男人匪气一笑,又敛回笑意,微微翘起嘴角,凌厉压迫的眼神变得柔和,儒雅随和的气质挤走了原本邪肆杀伐之气,轻启唇齿,无声地说,“小东西,京城见!” …… 一周后的京城。 春天虽然来临,然而张牙舞爪的寒风为了彰显自己的存在感,气呼呼地刮来卷入,像似告诉世人—— 老子还没走,你就别想脱去棉衣。 程浩坤视似怀恋地看着红墙黄瓦,漫步在宫墙之外,天上呼啸而过一群和平鸽,惊飞了墙顶一群聒噪的麻雀,也惊起程浩坤昂起头看这片蓝天白云。 回想京城发生的桩桩事事,这个男人有些困惑,又有些想不通当初的自己为什么会疯癫成这样? 爱真的会让人失去理智吗? 他满怀心事地走到东城中学学校门口的不远处,找了一个正对马路对面学校大门的位置,点了一根烟。 只要是放学时间,学校门口四周总是热热闹闹的,不想吃食堂的学生们从一排铁栏杆处,朝外叽叽喳喳地喊着。 “老板,五块钱的炸土豆。” “一碗酸辣粉。” “煎饼果子加香肠不要生菜。” …… 程浩坤从未见这幅景象,看傻了这个没读过书的男人—— 这就是校园生活? 油然升起一股羡慕的情绪。 程浩坤一心二用,一边兴致盎然地看着那群可爱的学生;一边注意林鹿有没有从门口出来。 当一个看似与林鹿外貌相似的学生走出校门口的瞬间,程浩坤心剧烈地跳了几下,下意识朝前了两步,定睛细看。 她扎着一个马尾,露出光洁的额头。素面朝天的脸蛋白皙透亮,蕴着淡淡的健康的血色。一双懵懂的桃花眼像是染上晨曦露珠的花瓣,只会让人联想到纯净。 她眉眼间弯出温婉的弧度,不经意闪过一丝矜持与疏离,微微斜过头与身旁的女同学说了句话,忽而一笑,笑的很温柔。 是她!就是她!16岁的林鹿! 程浩坤来不及激动,看人老道的他发现不远处的林鹿有一种说不出的陌生,大家闺秀的面具很明显,根本不像曾经的林鹿,戴了一副旁人根本看不出来的温婉端庄的面具。 他不由的眉头一蹙,取下左腕上的金刚菩提手串,一颗一颗的摩挲过去。 …… 程浩坤一连观察了林鹿一周,观察到的细节越多,心越凉。 一个人就算当了两年兵,上了大学,可从小到大的习惯和爱好是不会变的。现在的林鹿能吃辣,却吃的不够辣;喝奶茶从不喝咖啡;吃海鲜却不吃生腌,却又吃日式刺身……就连阅读书籍的习惯都变了,现在的她喜欢看插画图书,不喜欢看那种令人深思琢磨的书籍…… ——这是她吗? 程浩坤不禁怀疑。 他能重生,那么她的灵魂不是原主,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程浩坤决定接触看看,顺便试探她是重生还是灵魂换人。 接近林鹿并不难,她是走读生,下午放学后就会从学校慢悠悠地走回到海苑小区,这段路是最适合接触的地段。 于是有了坤剑骑电动车从她身边飞驰而过时,坤剑的手肘微微撞了林鹿的手臂一下,在冲击力的作用下,身体惯性朝前一倾,紧接一声惊呼。 说是迟那是快,程浩坤三步并两步,一个箭步冲上去,抓住林鹿后背校服,一拉,大概是力道过大,反而拉她拉了一个后仰,仰在自己怀里。 林鹿惊恐地瞪大眼,看着眼前这个帮助她的陌生男人。 这个男人脸部轮廓棱角分明,五官深邃立体,极容易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深灰剔透的瞳孔明亮,像清晨明亮的曦光。微厚的下唇唇瓣陷着一个唇窝,迷人又性感。 这个气质儒雅又带着几分疏离感的男人露出一副抱歉的表情,不露声色的在林鹿头顶深嗅口气,手掌托住她的后腰,轻轻一推,推直起她。 站稳之后,林鹿用转身的动作脱离陌生人宽大炙热的手掌,微微有些慌乱。 鼻腔内男性的荷尔蒙与青草气息,极富侵略性,林鹿瑟缩了一下,脸刷的一下红了,害羞地垂下眼眸。 “谢谢叔叔。” “没事,下次小心点。”程浩坤的声音很淡。 “嗯,叔叔再见。”林鹿瞥了对方一眼,见对方没有攀谈的意思,松了口气,转身朝前走去,只是脚步比较乱,有点狼狈的感觉。 程浩坤脸上得体的微笑在林鹿转身之后就消失了,失魂落魄地望着林鹿的背影,直至消失在转角处。 她没有重生,她真的不是她。 曾经的林鹿身上总有一股若有若无的馨香,而现在林鹿的身上带着一股奶香柠檬味,清凉又甜腻。 而且她看他的眼神是陌生的,若是原来的林鹿,绝对好好奇的瞟他几眼,然后把目光放到唇窝,;还会自矜端庄地说:大叔谢谢你。 如果林鹿是重生的,她绝对装不出这种陌生眼神。她恨他,重生后要做的第一件事肯定是报复他,而不是装作天下太平,继续过这种上学读书的日子。 爱人的灵魂被陌生灵魂占据,这难道是上天对我的惩罚?程浩坤不得不这样想。作为一个信奉修罗,与天斗、与地斗而其乐无穷的人,在这一刻,失去了斗志。 一阵阵冷风刮过,漫天的柳絮纷飞,宛如初冬的第一场雪,洋洋洒洒地落到他深咖色羊绒大衣上。 他心里打了个冷颤,耳蜗好像响起薄冰炸裂的声音,哦,原来是自己心碎的声音啊……原来失落到了极点竟感觉不到心痛,有的只有阵阵麻木. 「短小番外而已,好奇原身程浩坤重生了,还会以前那样对林鹿偏执执拗吗?外星人融入npc到离开,对于原身来说这段时间发生的事就是他自己做的。每个人的性格其实都会有一段时间的不稳定,莫名其妙的会去做一件或者一些自己不会去做的事。嘻嘻,看官们自个想想看,自己有时候是不是也会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