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惕,不论什么时候。他不明白那个声音究竟是从何而来,但,却有种名为悲哀的情绪逐渐蔓延开来。岐川抹了一把脸,拖着脚步走到墙边坐下,本来想着就小小的,休息一会儿,结果这个一会儿不知不觉就成了几个小时。要命的是,他醒不过来了。这种感觉实际上是非常难受的,他可以清晰的感觉出来他靠坐在墙边,外面的风吹过来,很冷,哦他都忘了,这墙壁漏风,风夹杂着寒夜的潮气一下下喷在他脖子上,他知道他该站起来,离开这里,黑夜很危险,可他动不了,好像有什么动物的吼声渐渐近了。作者有话要说: 新文,日更,应该吧。第2章top:2“怎么办?是补一刀还是?”一个声音响起来,听起来是个男人,很年轻,然后这个人在他手臂上踹了一脚,“都咬成这样了,活不了多久了。”这句话的尾音里带着惋惜。“救……我……”或许是男人那一脚唤醒了岐川,也或许是最后的求生欲望使他用最后的力气紧紧攥住了男人的裤脚。……“怎么看?”孟祥反手拿枪,碰了碰昏迷中男人的脸,“你看他都咬成这样了,能活吗?”只见他枪托所指的地方,男人靠近左手大臂的位置上有一个可怖的伤口,一看就知道是被咬了,因为连牙印都无比清晰,而伤口的四周已经开始发黑。“恐怕再过几个小时就要变异了。”方易淮附和着说,同时看了看被男人紧紧抓住裤脚的那个人——陈应时。陈应时才是他们的头,虽然他们一贯是不喜欢多管闲事的,但谁叫这个人居然还活着,对于死透了的那当然会毫不犹豫走开或者干净利落补上一刀,但……他没死,尽管是暂时的,而且他还抓住了陈应时的裤子,抓的很紧。陈应时是个身材十分高大的男人,毫无疑问这个男人在面貌上也可以说是占净优势,一张棱角分明的脸稍微被晒成古铜色,一双目光锐利的眼睛,又高又挺的鼻子,再加上他那极具有辨识度的身高,如果放在末世前那就是个行走的男神,可惜到了末世就只有无处安放的荷尔蒙。陈应时眉毛微皱,倒也没多想,这个人被咬了,命不久矣,能怎么办?他现在只是想把男人那只手掰下来。然而就在他弯下腰去掰的时候,刚碰到那只手却愣住了,不是这手上有什么东西,而是这手……怪好看的,不管怎么看这手都很好看,又白又直,骨节分明,很显然这是一双有力量的手——此时此刻他抓着他的裤子,就像是用尽了力气。没由来的,陈应时起了些恻隐之心,这人要是就这么死了也挺可惜的。然后他就看见了男人的脸。怎么说呢,用陈应时的话来说的话,他的脸比他的手还要好看,但是他的手已经很好看了,在末世里几乎看不到皮肤和他一样白的人了,毕竟每天风吹日晒的,这个人的皮肤却白的像是从来没有出去战斗过似的,但是他手上的茧子却告诉他不是这样的。当然,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岐川……”陈应时看着他,喃喃道。……事情还要从大概五年前说起,那个时候狂犬病还没有变异,所谓的丧尸病毒还没有袭卷全球,总而言之对大多数人来说就还是太平盛世,虽然对陈应时他们几个来说并不是这样,他们每天都活着刀尖舔血的日子,精神每时每刻保持高度紧张,一闲下来的时候就会找各种各样的休闲方式,和别人喜欢泡吧喜欢泡妞蹦迪不同,他喜欢看电视。什么电视都看,不管是综艺节目还是雷剧,不管认不认识哪个明星哪个演员,就喜欢看他们乐呵。岐川就是在那个时候进入陈应时的视线的,他是个演员,还是个非常不敬业的演员,整个就是一面瘫,让他演一个深情男二他就演的像和女主有八辈子深仇大恨一样,和谁对戏都是一样的,就差没瘫着脸念“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了,不过他也没演什么重要角色,大多数都是配角,就演过一个主角,而且还是本色出演——主角是个面瘫杀手,端枪的姿势帅到爆炸。也就是从这个面瘫杀手成功让陈应时成为了他的粉丝,作为一个颜狗,哪怕岐川除了面瘫杀手这个角色以外,其他角色的演技都差到令人想骂娘,陈应时还是很喜欢他,无聊的时候还曾经跑到小学门口那种小卖部,买了一堆岐川的海报,神经病一样贴在床边墙壁上的每个角落。那段时间宿舍的每个人晚上入睡前都觉得好像有无数双岐川的眼睛在冷冷的注视着你。岐川这张脸,陈应时当年为了三百六十五度无死角的欣赏他的美颜,特意翻了多少剪辑出来看,可以说,陈应时也可以自称是非常了解岐川……的脸的人了。真人和电视上还是有点不同的,电视上大概是加了美颜和化了妆,整个人带着一种脂粉气,真人就不一样了,起码在陈应时看来,岐川整个人都带着一种凌厉的帅气。哪怕他现在狼狈的跟个狗一样。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粉丝滤镜了吧。……“那……这个人要不要……找个好地方埋了?”孟祥也看到他的脸了,他们是多年伙伴,自然知道陈应时以前还粉过一个明星,不得不说一个一米九几的大老爷们腻歪着追起星来的时候还是很让人印象深刻的,尤其是那恐怖的满墙壁海报,孟祥想不记住他都难。既然也算半个故人了,那就找个好地方埋了吧,救是救不了,被咬了的人至今看来是无解的,扔在这里的话,过不了多久就会有丧尸或者野狗过来把他咬的稀巴烂。陈应时不知是想起了什么,脸上的表情有些沉重,也没说话,只是弯下腰,替他擦了擦脸,然后把人打横抱起来,想了想,还是捆了绳子扔到后备箱里。万一待会变异了,也好一枪打死。“去哪?”“我记得那边有块空地,把他埋了吧。”也算他陈应时难得做一回好事了,毕竟那是他曾经的偶像。“嗯。”孟祥点头,发动车子往那边开。结果车才开到半路,后备箱的动静就大了,一直哐当哐当响,孟祥怀疑后备箱都要被踹烂了。“不是吧,变异这么快?”孟祥看着表,“这才过了半个多小时呢。”“去看看?”两人就绕到后备箱去看,其实孟祥压根就没把这当回事,如果说在末日刚开始的时候看见一条生命就在眼前慢慢逝去还会有点难受,过了几年也见多了,大概也就是陈应时心里是真的难受,毕竟好歹那也是他曾经的爱豆,虽然鬼知道这个爱豆经历了什么。在打开后备箱的那一刻,孟祥就举起了枪,枪已经上膛,手指搭在了扳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