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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停了片刻,用力抹干净眼角满溢的湿热。直到下一个歌手推门进来,我跟他点头示意,听见外面传来熟悉的吉他扫弦声。此时站在台上的女人像我第一次见她一样,有一把绮艳而颓靡的烟嗓,说时吐字浑圆,唱时却像指甲搔刮琴弦,声音末尾有轻微的破碎。她不到二十岁就从underground脱颖而出,一个把“婊气冲天”当褒义词的公认女神,呛辣难搞却依然被圈内无数人垂涎。她从不听谁的话,就像所有人都以为她会说的时候,她选择了唱。她于我有知遇之恩。虽然她不喜欢我说谢谢。“那女孩早熟像一朵玫瑰她从不依赖谁一早就体會爱的吊诡和尖锐她承认后悔绝口不提伤悲她习惯睁着双眼和黑夜倔强无言相对只是想知道内心和夜哪个黑别要她相信爱无悔爱无悔太绝对她从不以为爱最美她说那全是虚伪”她对这首歌的演绎让人怀疑歌词是否为她所写,像玫瑰的刺刺入血液,容于骨rou。“像旷野的玫瑰用脆弱的花蕊想迎接那旱季的雨水所以温暖却暧昧所以似是而非让那直觉自己发挥她一直给每一次给有即兴意味心碎也无所谓”可惜我只能欣赏他们的背影,看不见何故的表情也猜不到他此刻的想法,弦音在高潮中戛然而止,费娜把话筒移到他嘴边,听他唱完最后一句。我们都想听他唱最后一句。“每一次给也让人回味那感觉久久不退像一场宿醉到黎明不退想一想也对她说谁怕谁”——我们这一辈子撒了多少谎,总有个人能让你认错,你欠她一首歌,欠自己一个交代。现在都还清了。演出到午夜时分完美收场。工作人员引导听众们从场内有秩序地散去后,我们都没走,聚在后台的大广间里,DJ带头开了瓶香槟,一群人击掌、先象征意义的喝过一轮,便卸妆更衣准备赴后半夜的酒会。JOAH网站的老总,也就是其背后唱片公司游牧音乐的CEO,邀请所有参演人员在酒店顶层开庆功party,每个人可以携一位家属,于是我携了那位嘴上说着“我不轰趴好多年”却扒着我的大腿死活不撒手的先生。我在没人的楼梯间里跟他抱了整整五分钟。去洗手间把领带系回它该待的位置,拂平褶皱的衣领,我一出门就见何故正抽着烟等费娜换衣服,宫隽夜这才告诉我,夏皆和李谦蓝他们已经出去觅食了,让我们中途溜号去找他们。我们四个商量了一下,暂且拦了辆车回酒店。热闹不给人歇息的时机,我们赶到时宴会已经开始,夜深而人不静,我发现来宾似乎比我以为的要多。悄悄问了费娜才知道,一些制作人和投资商也受到邀请,借此机会觅得有潜力的新人,以酒会这种比较好看的方式提前沟通。当然,“这种方式”也很适合皮rou交易——急功近利渴望成名的年轻人,用青春和rou体从位高权重者手中换取宝贵的资源,这游戏规则他们比任何人都了解——许多搬不上台面的勾当能够在推杯换盏间悄然作成。人人都爱玩自来熟。对此我不是没见识过,因此实在难以提起兴致,跟同台演出的几个熟面孔喝了几杯就作罢,放那油头粉面的老板和姿态万千的姑娘在一旁谈笑,加油吧姑娘,机会总是留给穿得少的人。我穿得也不多,室内温暖如春,灯光炫目,酒气熏得人脸颊发烫。而我就算现在脱光膀子也无人问津,主要是身边带着个太有存在感的男人。他是很乖,听话不找茬,穿和我款式相同的三件套,发丝不乱,礼数周全,带出去特别给人脸上贴金。但就算他什么都不做还是流露出暗敛的锐气,令一些对他身份有所觉察的人望而却步。他这一晚上就干了两件事,一件是跟前来搭讪的人从善如流地微笑,另一件是稳稳从我手里夺过敬给我的酒。“他酒量不行,”话说得真心实意:“我替他。”第111章以我对他的了解来说,他不是贪杯的人,身上没有那些生意场上男人常有的恶习,不劝酒不拼酒,平时逃不过的应酬也掌握着分寸,更何况他这样的人,任何情况下都得给自己留一手……总之我是万万没想到他喝起来会那么生猛。不论过来套近乎的是小姑娘还是老男人,哪怕是塔塔指名道姓的牛逼人物(神他妈一个都不认识),他都没给我机会承人家的情,通通替我挡了,并且气定神闲毫不失态。可我仍然担心他这么喝伤胃,从果盘里拣了几只青绿色的橄榄给他,看了眼墙上的石英钟,那头何故把杯子一放,“爷们儿走了!”酒会上少了我们四个人似乎也没什么差别。直到出了大门费娜还用手指把卖相精致的糕点塞进嘴里,贵妇般矜持地搓搓手指;我啃了两块小羊排充饥,太奢侈的食物果然还是不合胃口;宫隽夜嘴里叼着一片盐腌柠檬,不知是醒着还是睡着。出大门时何故给夏皆打电话确认地点,听说离这里不远,我们步行过去足够。凌晨一点,这个陌生的城市早已陷入沉睡,街道两旁斑斓的建筑物失去色彩,仍亮着的只有我们脚下这一条路。我裹紧身上的大衣,握着宫隽夜的手,前面时不时飘来何故和费娜的说话声,被冷而柔的风吹去一个宁静的地方,离我越来越远。我们俩总算落了单。这大概是个令人期待的好兆头,它预示着我们终于可以在新的一年的凌晨趁早做点儿什么,至于是什么,反正我懒得去想,因为它总会负责地指使我做出正确行动。但这一次,仅这一次,我在他靠近我的时候用一根手指阻住他的嘴唇,削薄的唇片被压出一道柔软的印痕,这对立姿态陷入静止,我和他幽微却慑人的目光相触于咫尺,竟像上一秒才认识这个人似的,心悸得发不出声音。这可能是我第一百五十次初恋。谁知道。“我不想,”我吞了口口水,“不想老是你低下头亲我。”“能换我低头吗?”说完这句话,我感觉到他搂在我腰后的手动了动,似乎是换了个十指交叉的动作,与此同时思考这件事的可行性,而我盯着他镀了薄薄一层灯光的睫毛盯到入迷,身子一轻,脚下突然踩空——他把我抱了起来,让我比他高出一截,抬起下巴仰视着我;我看见被我挡住一半的路灯光线拢照着他微笑而眯长的双眼,里面亮晶晶的,像是流淌着灿烂的星河。“好了……真够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