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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西米利安带他们去的第一站是贾尔德圣母院,这是一座重建于十六世纪的拜占庭风格教堂,城市的标志性建筑和制高点,可以清楚俯瞰马赛和它的港口。今天天气非常好,天空碧蓝如洗,能见度很高,连海面上一艘小小的海船都看得清清楚楚,克莉丝趁机指着山下各个方向问他,好弄清楚这座城市的区域分布。“……那座岛呢,上面怎么有一座城堡。”“啊,那是伊夫堡,是关押犯人的地方。”马克西米利安说,注意到一边的唐泰斯脸色煞白,关心问,“你还好吗。”爱德蒙勉强保持镇定摇头。克莉丝收起望远镜,顺口解围:“看来今天风太大了,我们先下去。”他们下山的路上,一个和马克西米利安差不多大的年轻人向他们跑过来,看到他后长长松了一口气,大声道:“莫雷尔,你meimei掉进海里了!”马克西米利安面色一变,迎上去,攥住来人的手臂,“她现在怎么样!”“你先别着急,”报信人上气不接下气说,用力咽了一下,才接着道,“她已经被救起来了,不过你还是回去看看。”“你meimei的事情比较重要。反正有男仆陪着,我再转转就回去。顺便替我向你的meimei慰问一下。”克莉丝满不在乎冲马克西米利安摆手。船主的儿子为此连连道歉,又坚持要她改天去自己家作客,才跟着那个年轻人跑远了。“那么,我们现在去哪?”少爷笑盈盈看向这会已经恢复正常的男仆。说起直布罗陀那么熟悉,逃犯估计去过地中海所有港口,克莉丝也乐得把他当活地图用。记得看报时英国人抱怨说忘了带墨水,马赛人回忆了一下几条比较繁华的大街,拐着弯说:“我在山上看到有很热闹的地方,应该是有市集在那。”克莉丝非常配合点头,任由爱德蒙引着自己走,中间被他有意带着绕错了也不恼,甚至煞有介事自己跑去问路。马克西米利安是本地人,所以引他们从公司侧门穿近道小路走,一路上都很清净,这会上了大路,他们的回头率就高了起来。两个人都容色出众,加上一个穿得严实,另一个留了长发,就算港口城市见多了外国人,这样的组合也实在很难找出第二个。克莉丝挑当地服装时,老板就忍不住问:“这是您的仆人吗。”老板娘在一边补充:“我见过博物馆里的油画,你们看上去就像希腊美少年和罗马勇士。”老板不服道:“勇士绝不会留长发,只有那些贵人才这样。”“那你为什么说人家是仆人?”“他来的时候就落后这个孩子一步,护着他不被撞到,和这个打扮太不一致了,所以我才问啊。”两口子说到后面,连问题都忘了,又自顾自斗起嘴来。克莉丝最后选了两套衣服,还有一件海魂衫,再加三顶帽子,结账时才一脸正经说:“其实我是他的老师。”说话的人看上去不过十几岁,竟然是旁边那个人的老师。不过这样一来,前面的调侃就变得很有道理了。夫妻俩面面相觑,纷纷面露惊愕和钦佩。竟然都信了。爱德蒙替她拿了东西,走出店才好奇问:“为什么要骗他们?”“我没骗他们啊,这可是他们自己说的。”克莉丝面上理所当然,“希腊是罗马的老师。”爱德蒙忍了又忍,最后没绷住,失笑摇头。本来还在想伊夫堡的事,少爷这么一打岔,他积攒的一点情绪瞬间破功了。……能接住这个梗,看来受到过相关教育。克莉丝瞥了唐泰斯一眼,觉得情况变得有些棘手了。本来想着逃犯身份在,男仆肯定会和自己回国,以后也会是得力帮手。结果这两天相处下来,她越来越为这个人的能力心惊。足够聪明,什么都上手很快,受过高规格教育,还搞事情把自己变成政|治犯,刚刚她用望远镜看了伊夫堡,坚固得能打防卫战,这都让他逃出来了。克莉丝扪心自问,这种人根本不可能甘居人下,说不定以前还是个什么党|派领袖。自己说到底只是个暂时的跳板,他越狱成功,一无所有,所以答应了做男仆,等到机会来了,逃犯肯定还是会离开的,说不定就回去干革|命了,保险起见,能少扯上关系,知道得越少越好。——为了不亏本,只能尽力把这五十英镑的劳动力榨干了。利索把男人从手下名单拉黑,情报贩子想着。男仆发现,自己清晨认为年轻人充满孩子一样的好奇心非常准确。什么都要看一看,陶土捏的小人都能让他蹲下来挑很久,甚至还送了他一条发带。很快,唐泰斯就怀抱了一大堆东西,几乎要挡住视线,好在克莉丝又找人买了个箱子让他装好了。“这个布袋是钱包吗,做得还挺精致的。”小少爷突然问。爱德蒙顺着声音看过去,看清少年手里攥着的东西,差点呛住。因为脸色苍白,所以男仆脸红起来非常明显:“不,这是科多佩斯。”“做什么用的?”对方看来确实不知道,捏着罪恶之源,表情十分懵懂单纯。没有其他人在一边的时候,唐泰斯非常遵守自己直布罗陀海盗的人设,坚持和她说英文。这时候解释起来,他才没有特别尴尬。“保守的英国人”正用一种学术研究的目光打量着手里的配件。科多佩斯说白了就是一个小口袋,男性着装配件,用来把自己的第三条腿放在里面。心机**可以在里面塞棉花,和往鞋子里放内增高一个作用,爱花哨的就会选择外面绣花,比如她手里这个。克莉丝佩服得五体投地。你们法国人真会玩。这个配件给了她灵感,等回国以后可以让伊丽莎白帮她缝几个,塞点什么东西仿真一下。不然时下流行的多是些紧身裤,她虽然对所谓比大小的男性自尊心没办法感同身受,也不想被人用异样的眼光看。回去的路上,还是少爷两手空空在前面走,贴身男仆抱着牛皮箱子落后半步,时不时还会被眼前的红色吸引注意力。年轻人今天穿的是那天用来呼救的外套,是一件宽大的赭红色夫拉克,似乎是让裁缝改过细节,和时下夫拉克不太一样,下摆很长,走起来时会像不被束缚的风帆一样,翻飞起舞,非常潇洒好看。不过潇洒也有一些代价。唐泰斯突然抢步上前,任由箱子落地,眼疾手快捉住了青年伸到夫拉克口袋里的手腕。男人的手劲很大,拧着眉,双目幽邃,坚毅的面部线条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