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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了。火车还在哐哧哐哧地前进,要走整整一夜。车厢的人都睡下以后,我才从座位上爬出来,去上洗手间。张不渝告诉我,坐火车要把屁股钉在座位上,要不然一走,位置就给人占了。一直不见踪影的毛林这时候出现了,他倚在厕所门口,一手揣兜,一手玩一个烟盒。我一出来,他就抬起眼睛看我,佯笑说:“小兄弟,认得我啊?”我说不认识。他侧过身站在车厢口,有意无意地挡路,笑容也淡去了,问我为什么一直盯着他。我说他不看我怎么知道我在看他。毛林定定地杵着,打量我一番,问我打算去哪。他一问,我才想起我也不知道自己去的是哪儿,南汀?南汀是哪里?孟光辉说是个“窑子”。“婊、子、无、情。”他把我兜在膝头,一字一顿地教我念。一张女人的照片,没字,孟光辉却戳着那女人的脸,好像上面明晃晃写了这四个字。又把一张火车票摊开,嘴里喷出酒气,告诉我这个地方是个窑子。“都死干净啦”——“窑子”和“婊子”。孟光辉把它们丢进火盆里,啐一口,蹿出一缕鬼烟。当时我年纪尚小,却有种奇异的直觉,这种直觉让我在十多年以后仍然对那张已经烧成了灰的照片和车票记忆犹新。我是去逛窑子,但我对毛林说:“我不知道。”黑暗中毛林盯着我,不知道在算计什么,我从他身边走过去,他既没有让开,也没有拦,只是在我走出几步后突然跟上来,凑近我说了一句:“我知道,咱们是同一趟目的地。”他的眼光极其敏锐,透露出一种不寻常的精明。说完就咧开嘴,冲我怪笑了一下,阴阴的笑容,灯光在他脸上晃,竟像一块张牙舞爪的斑。无声胜有声地。毛林顺手从袋子里摸出一个梨——当然不是他自己的,落落大方,又暗含着一股得意,一口咬去一半。他盯着我,津津有味地咬那颗梨,我在他的咀嚼声中问,你也去逛窑子吗。汁水流到他的下巴上,毛林先是有些讶异,随后哈哈大笑。对我说:“我看你也不是那块料,嫩啦……谁吃谁呢?哈哈!”笑完之后,梨也啃完了,他把核丢进便池里,一冲,吮着指头走了。天暗了又明,一夜过去。人还在车厢子里,外面已经改头换面,白雀荡留在昨晚了。为了离开那里,我一直在存钱,现在我真的离开了,又发现自己既无家可归,也无处可去了。当我走出人来人往的车站,茫然地站在门口时,我想起了我哥。我又一次站在了高墙上,但是墙下没有人看着我,也没有人倒数三秒威胁我跳下来。这就是“滚”吗?滚出吕新尧的视线、滚出白雀荡,一无所有?原本我们还可以是兄弟。我贪得无厌,一无所有。不,不对……没有得失。如果吕新尧没有爱情,那我只要他的亲情就够了,可如果他有,却要给梅青青,那孟梨就死了。现在活着的是个神经病,神经病是不会掂量得失的。我颠三倒四地思考着,心如一把不死的灰,烧了灭,灭了复又烧起来。这时候我又遇见了毛林。那时毛林正在路边盯着我,他跟着我出了火车站,又跟着我走到路口,一路观望。过了很久之后,他朝我走了过来。毛林一句废话也没说,直接对我发出了邀请:“要不你跟我走吧?”我抬头看毛林,他也盯着我,忽地一笑:“跟着我嘛。包吃包住,我带你赚钱,逛窑子……”吕新尧发现我逃课、辍学、离家出走,一定会生气。从前我很怕他生气,千方百计地讨好他,现在我不想讨好他了,我想让他讨厌我。这也是犯贱。反正我哥不爱我,那么能让他恨一恨也是好的。毛林叼起一根烟,一边点火一边告诉我,他老早就注意我了。他睨着我说:“火车一开动就盯着窗户,娘们唧唧的,还哭了吧?哎,你是离家出走的吧?”我不知道他是怎么猜出来的,愣了几秒钟,否认说不是。可是毛林在这几秒钟里已经得到了明确的答案,他耸耸肩,摆出一个无所谓的架势:“随便啦。”我说我不是离家出走,我是被家里赶出来的。哟。难怪我看你有眼缘,敢情咱俩的缘分是老天爷定的呀。毛林嘴边又挂着笑了,笑纹里有颗黑痣。他还告诉我,他十一二岁就出来混,家里穷得实在揭不开锅,他妈母猪下崽似的几年就下了一窝,生了又养不活,送掉好几个,他就是其中一个。“亲生rou还有三六九等,何况捡来个白搭的呢?我啊,就是被领回去卖苦力的,凭什么?”所以毛林就跑了,临走还顺了些盘缠,他说这是他应得的“工资”。“嘿嘿,我走的那会儿,‘家’字怎么写都还不知道呢。现在我知道了,又顶个屁用?”我想我也是我哥捡来的弟弟,但我比毛林要幸运,我知道什么是家。“你来南汀,算是来对啦!家有这里好吗?南汀啊,知道是什么地方吗?好大一个销金窟!”毛林说这些话的时候,两眼放着光,兴高采烈地用手比划,仿佛他是身在幻想中偌大的销金窟里,而不是筒子楼里一间又黑又小的屋子。——他住的地方在一幢老筒子楼里,长廊往西最后一间,租的房子。两张上下铺的床,毛林把皮包往上铺一扔,躺下就呼呼大睡。这就是城市了。孟光辉口中的“窑子”、毛林嘴里的“销金窟”。毛林像张不渝的叔叔一样,说这里遍地都是金子。但我没看见金子。我从小窗户往外看,遍地都是影子,人影幢幢,像一场醒不来的梦,眼睛闭上再睁开,还是在梦里,醒不来,也睡不着。在“家”就好了,在祖母的百衲被里,睡在我哥身边……可是我敢去见他吗?我敢回去吗?回去,看我哥穿西装、成为梅青青的新郎官,看梅青青把鲜红的唇印贴在我哥脸上,盖住那条疤……还是看我哥的手揉红梅青青的屁股,留一夜的印子?我做不到。我改不了自己的神经病,戒不掉“犯贱”,死也做不到。我情愿变成一只孤魂野鬼,死在外面,也不要活在我哥和梅青青的温柔乡里。“哥,我爱你。我永远爱你。”——我把这句话写在纸条上,放在存钱罐里,几乎是个空罐,我存的钱差不多花光了,还有另一张火车票,终点站是南汀。我把它们一起留给了我哥,不知道他有没有看见。没看见也没关系,反正火车票已经过期了,这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