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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她回来,也不知道她去哪儿了这么长时间,脸都冻的通红,显得原本的肌肤愈加莹白。陆追冲她招了招手,待到她到了自己面前,用手指探了下她的脸颊,还带着风里的凉。“去房间里吃吧,我端进去,你暖一暖。”陆追说道。她实在是忘不了陆追第一次做的疙瘩汤,太暗黑料理了,一般人都接受不了。可他又偏偏咽下去了,还是没半点变色的咽了下去,可见他的味觉是有点问题的,至少和常人的味蕾发育的不太一样。之后每次做饭自己都在一旁看着,要么自己把rou泥什么的调好味道再让他做,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可阿追好不容易回来,好不容易做顿饭,难道自己要说“因为太难吃所以不想吃”吗?她做不到。阮澜深吸了一口气,视死如归:“好。”没过一会儿,陆追就把东西端进来了,阮澜小心翼翼的尝了一口——嗯?好像还行?放的是盐。鸡rou好像也去过腥气了。她又吃了第二口——没问题,很正常,除了稍稍咸了那么一点,多喝两口水就行了。阮澜抬头冲陆追笑道:“好吃。”陆追见她笑了,自己也低下头去吃粥。他知道自己味觉有问题,因为尝不出味道,所以再好的珍馐到了他嘴里也味同嚼蜡。他一直觉得自己不需要味觉,没有又如何?并不会对他有什么影响。直到他在伍队里做了一次疙瘩汤,闵丘差点吐了。后来他看见自己认真的吃下去了,傻了眼,这才知道自己的味觉有问题。闵丘还开自己玩笑,说阮澜每次送到私塾的饭菜都很好吃,是想尽了法子的换样子做出来的,结果就像对牛弹琴,谁知道自己根本尝不出味道。可那次自己做疙瘩汤她明明也说很好吃。陆追那时候才想明白,阮澜其实只是在哄他。她是个很喜欢吃的人,她会想办法在家里做好吃的,去大舆镇的时候总不会辜负自己的嘴和胃,她好像很喜欢尝试新鲜的吃食。如果自己一直这样,她会不会觉得无趣?于是他开始认真的辨认各种调料,看别人做东西的时候要加什么加多少进去。虽不是尽善尽美,但至少之后闵丘再没露出那种表情过。“啊,爹还不知道你回来了呢。”阮澜说道:“我去告诉他一声,省的他吓一跳。”“说过了。”陆追指了指粥:“粥也送进去了,阮叔吃下休息了。”“哦。”阮澜吃了两口,又说道:“阿追,一会儿我们去外面堆雪人吧,外面积了好大的一层雪呢。”陆追答道:“好。”阮澜吃的浑身热腾腾的,方才的寒冷似乎都被这一碗热粥驱散了——还是有阿追在的日子好。“哎?”阮澜突然抬起头:“你刚才为什么叫我爹阮叔啊?你得叫他姨父。你不是一直叫他姨父的吗?”陆追“嗯”了一声:“今天不想叫。”阮澜难得见他还有使性子的时候,不由得笑道:“为什么今天不想叫?刚才我爹说你了?”“没有。吃你的粥。”陆追一如既往的言简意赅。他就是不想叫,今天不想叫,明天不想叫,日后更不想叫。阮澜偷偷看他,突然开口问道:“阿追,你在外面有没有想我啊?”陆追:“没想你会哭吗?”阮澜:“会吧,反正应该不太高兴,我都那么想你呢。”“那你别哭了。”陆追答道。“嗯?”阮澜眨了眨眼。陆追已经吃完了饭,将自己的碗一收,去了厨房。“等等我呀。”阮澜连忙端着碗筷跟了上去:“我刚去收了点花胶,今晚咱们炖鸡吃。我给你派个任务,你看后院还有三只鸡,挑一只看上去最好吃的抓来。去毛什么的任务就交给你了,我去烫花胶。”作者有话要说: 阿追:我为什么要叫姨父?我没叫岳丈已经是很委婉了!秦逸:看不起老子的婚约?!然后~能让我偷偷的求个预收吗?下一篇文点击作者专栏收藏一下呗~开文就知道啦江姝婚约被meimei抢,府里待不下去,突然就有道旨意让她进宫去了;江姝想吃蜜瓜,突然内务府就送了新贡的蜜瓜来;淑妃设计陷害她,皇上:昨晚姝姝与朕在一处;旁人都在等江姝的笑话,突然间她就当上贵妃了。江姝:没办法,这大概就是天生好命心想事成吧。☆、第五十章(二更)相较略微促狭的前院,阮家的后院因要制瓷而十分开阔,一路沿到了河边去。万千秀美山峰点缀着莹白的雪色,逶迤生姿。即便是寒冬,山色也依旧温润,像是养了好些年的好玉,连半丝硬朗的风都无。同样是一个天下,秋行山的冬日却少有晴日,终日布满了凄厉的寒风。雪片儿也不似这里这般温柔,卷在一起像刀子似的,沿着六十余里的逼仄峡谷呼啸而来。是有人言:风刀霜剑更胜于虎贲之师。刘家村的风雪是温柔的,瓷窑的馒头顶也积了一层厚厚的雪,像是盖了层被子似的。阮澜裹的暖洋洋的,脑后用青兰色缎布绑了个圆髻,多余的部分垂坠下来,挂在耳边摇摇晃晃。她在前面一蹦一蹦的走,一会儿单腿跳两下,一会儿双腿跳几下,陆追就安静的跟在她身后。阮澜沿着后院走去河边,这一头走到那一头,兜了一圈又走回来,好似漫无目的,偶尔回头看看陆追跟上来了没。见他跟的紧,便抿嘴笑笑,又转头继续走。河水也没了湍急的踪影,被大雪掩盖,蛰伏在冰面之下。一栋栋规整小房沿着山脊河流的方向比邻而居,错落有致,像是精美糕点上的点缀。冰封雪埋广袤无垠的大地上,好似只有这两人在行走,只有他们脚下压出的声响。陆追有些恍神,他好似梦见过这样的场景。偌大的冰河之上,只有他一个人负伤前行。身子沉的像铅块一样,每走一步都是折磨,每呼吸一下肺腑都在抽搐,他不知道自己从何处来,又要往何处去。他只依稀记得这是闵丘给自己的任务。那时候的他,或许已经十分提防自己,想让自己就被风雪掩埋,再无踪迹吧。这世上是没有人可以相信的,一直以来他都是这样孤零零的行走着,提防着曾以为亲近的人给自己送上无处可躲的痛击。于是,他也不再信任任何人,不能信任任何人。信任他人,便是将自己的命交了出去。死,其实并没有多难,也不是不行。但活着比死有意思,活着,可以看着那些人死,活着,才能不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