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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类污染了主人的嘴。木锦尽情的嗅闻着面前男人的滋味,他此刻的身份并不需要掩饰任何自己的感受。不过腹部的饥饿感还是诉说着自己的需求。木锦也不知道原主究竟有多久没有进食过了,但是很显然他自己并不愿意接受一个陌生人的血液,即便只是从杯子里饮用。若是可以的话,他愿意一辈子只吸食自己爱人的鲜血。即便现在皇甫煜不是心甘情愿,但是木锦相信很快的自己的爱人就会自愿成为他唯一的鲜血的提供者。凑上前来,木锦的鼻翼轻轻碰了碰对方的颈部。满意于对面的男人没有任何闪躲的行为,虽然这也可能是男人觉得自己就算想要躲开也没有用,所以不得不任人宰割。他的呼吸并不灼热,却依旧让皇甫煜感到了一阵阵颤栗,他却还是很好的克制下来。所以对面的人,要在自己的脖颈上吸血了吗?他会不会用尖锐的牙齿一口咬住自己的动脉,此刻的皇甫煜觉得自己就好像在草原上被食rou动物捕猎到的羚羊,静静等待着猎食者结束自己生命的那一刻。只是皇甫煜等待了许久,对方也没有进行下一步的动作,反而那俏挺的鼻尖儿开始扫向自己的耳朵。恍惚间男人甚至产生了一种耳鬓厮磨的错觉,只是下一秒,他的耳垂突然传来了尖锐的刺痛。而那痛感又迅速的转化为了一种酥麻的感觉迅速的席卷了全身,让他的身体真的克制不住的开始战栗。第146章偏执的血族亲王(5,6)木锦轻轻地咬破了皇甫煜的耳垂儿,然后缓慢的舔-舐和品尝着那流出来的鲜血,不过也仅此而已。这并不能满足他的食欲,却依旧让他尝到了爱人的味道。一阵阵眩晕袭来,皇甫煜苍白的面容上克制不住的爬上了潮红。他大口的呼吸着,眼神迷离。汹涌的浪潮向他袭来,让他完全应接不暇,只觉得自己的灵魂都好似被对方触碰了一般。爱人鲜血的滋味和木锦想象中的一样甘美,让人欲罢不能。果然对于血族来说血液是最为诱-惑的食物,然而木锦却没有再进一步的想法,被舌尖舔过的伤口很快愈合了。木锦捏住皇甫煜的下巴,让他直视着自己的双眼。看了对方许久,才后退一步。木锦并没有继续进食,只是语气平板的说道:“绝望的血液不会有什么甘美的滋味,你的味道明明应该更好。”对方的表情依旧一成不变,声音放得很轻,让皇甫煜觉得那句话就好像是恋人的絮语一般。他的小爱人正在抱怨着自己血液的味道不够美味。皇甫煜甚至有种错觉,下一秒自己是不是应该单膝跪地,对他表达自己的歉意。请求对面这个青年的原谅,原谅自己没有达到他的期望。他一定会努力让自己的血液变得更加美味,只为了可以符合他的食欲。只是很显然的,皇甫煜并没有办法迅速的就达成自己的期望。因为这些日子以来,他经历了巨大的变故。被下药,被抓走,逃跑,挨打,被毒哑,他已经很久都没有好好的休息过了。甚至于被带到了末卡维的庄园之后,虽然下面的人并不算苛待他,只是将他关在一个有些昏暗但是还算宽敞的客房里,也并没有断掉他的吃食,却依旧无法让他缓解放松的神经。经历过刚刚被吸食血液所带来的刺激的感受,已经让男人紧绷的神经到达了一个顶点。皇甫煜重重地喘了口气,看着面前直视着自己的青年,却只觉得眼前的画面一阵阵的发黑。最终竟然栽倒了下去,完全失去了意识。只是在皇甫煜晕倒的那一刻,他并没有和想象中一样从大地来一个亲密的接触。木锦就站在他的面前,眼疾手快的就接住了他。虽然一开始木锦还有些震惊,心里想着自己并没有吸太多的血液,总不至于这样就把人弄得贫血昏倒的地步。然而很快的木锦就反应过来了,现在男人的精神状态以及身体的状况都不好。对方眼下的乌青让木锦忍不住一阵阵的心疼。自己的爱人应该是到了极限了吧,所以他才会晕倒在自己的面前。一旁的沃利斯看到皇甫煜竟然是被木锦接住的,当即心下一惊,只觉得这样的事情怎么可以由自己的主人来做。沃利斯赶忙伸出了手臂,对着木锦说道:“主人,他已经晕过去了,让我来处理他吧。”对面的木锦却摇了摇头,反而打横将皇甫煜抱起,直接放到了房间里宽敞的大床上。皇甫煜羽身材高大,将近一米九的身高对比于不过一米七出头的木锦来说很显然是巨人一般的存在。然而他却轻而易举的便被木锦抱了起来。虽然一个娇小的人抱住这样一座大山,还是打横抱起,在外人看来或许会有些滑稽。然而在这个庄园当中自然没有任何人有胆子嘲笑木锦,挑战他的权威。甚至于就连沃利斯看到了木锦的动作,也只觉得额头冒出了冷汗。虽然在他的心中,不过是一个血仆而已,根本就不配睡在主人房间的床上。然而既然是木锦亲自这样做,沃利斯也没有办法将人丢出去。只能有些疑惑地看着木锦,猜测着对方究竟想要做些什么。木锦把皇甫煜放到床上之后就坐在他的身边,伸出手抚摸了一下爱人的脸颊,内心涌起了一阵怜惜。感受到了身旁人的视线之后才回过头对着沃利斯说道:“沃利斯,让下面的人准备一些容易消化的食物,在这个房间多加一套日用品。还有,找些适合他穿的衣服,都搬到这个房间里。”“主人,您是打算让他住在您的房间?”沃利斯瞪大了双眼,有些震惊地看着面前的主人。自己的主人向来都是生人勿近的模样,从来没有人有幸得以靠近他的身体。自己能在日常照料一二已经是殊荣,更不要说游说能留宿在主人的房间了。对于末卡维的这一支来说,木锦就是天神一般的存在,可是如此遥远的天神为何此刻却要亲近一个低贱到尘埃里的血仆呢?虽然沃利斯的心中腹诽,但是在看到木锦看向皇甫煜眼中流露出的一丝柔软之后,却只是觉得浑身一震。他的心中惊诧,不知道这个皇甫煜究竟有什么过人之处。只是能够让自己的主人多上几份人气,却已经足以体现这个人类的价值所在。血族的寿命无穷无尽,他们自然也惯会享受自己的生活。只是,这不包括自己的主人。若干年来,主人的身边永远都是十分单调的,似乎无论外物如何都不会对他造成任何的影响。沃利斯打从心底里感激木锦,视他为自己的恩人。自然也不希望他的生活一直都如此无趣,也希望木锦可以懂得享受他本应该得到的一切。而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