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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三块排骨,然后抱着自己的碗然后唬她说,“我已经吃饱了,纺纺现在要吃药,不能吃别人碰过的东西,不然有细菌感染。”董许愿对自己苛刻惯了,桌子上虽然有两道菜,但她是舍不得碰的,只会埋头吃饭。她吃得很幸福,平日里都是那种几乎能把嗓子给划出血的粗粮,能吃上一顿大白米饭已经很满足了。“我不吃,我不吃!”一碗米饭,她吃得很珍惜,所以时尉吃完了她还没吃好。“那就只能倒了。”时尉故作惋惜地说道。“倒什么倒!”董许愿把眼睛一瞪,都是好好的粮食,明天吃不也一样吗?“那你怎么带回去?”时尉一问,董许愿就噎住了,他们吃的虽然不是国营饭店,但也是没有外带服务的,想要外带就要把自己的饭盒带过来,但他们哪有什么饭盒哟!“你、你气死我了!”董许愿气得不行,但又真舍不得把好好的菜给倒了,所以只能是吃了。排骨炸得很是酥脆,大概是被提前炖煮过的原因,每一块的rou和骨头都能够轻而易举地分开,rou的外面香酥,rou不嫩也不老,而是像红烧rou那样一下就能化开。咬开一层薄薄的酥皮,丰富的rou汁在咀嚼中不断地溅出来弹射在唇齿间,喷香的调料融合在rou的每一部分的同时,又无限增添了rou本身的香气。有时候不小心咬到骨头,酥烂的骨头立刻洒出味浓且香醇的骨髓,将调料吸得饱饱的骨头里,骨髓和料汁的融合让舌头上的味蕾瞬间炸开,将寡淡的记忆炸出一个深刻的坑点。董许愿是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东西,她的一辈子很简单,煮饭吃饭劳作睡觉,吃的是红薯丝是连壳一起下咽的粗粮,是米糠,是野菜。本来她以为上一次时尉做的猪rou渣已经是天底下最美味的东西了,但今天的排骨,又刷新了一次她对美味的概念。她是个粗人,不会形容自己的感觉,脑海里只剩下“幸福”两个字。时尉和时纺对视一眼,心照不宣地低头笑了一下。rou沫蒸蛋爽滑得不可思议,嫩黄的蒸蛋水嫩嫩的,看不到任何一个孔,和董许愿一贯做出的蜂窝蒸蛋一点也不一样,滑嫩到舍不得咀嚼舍不得吞咽。鸡蛋的香气是霸道不过rou沫的,但这一碗蛋羹却十分恰到地将两样食材纠缠在一起,让人分不出鸡蛋和rou的区别,只觉得香。不是鸡蛋的香,也不是猪rou的香,就是一个字——香!时纺和董许愿吃得都慢,但时尉不嫌弃,慢慢地看着她们幸福又满足的吃相。“走吧,咱们先会我宿舍,我把东西拿上,去火车站旁边找个招待所先住下来。”时尉抱着吃完饭胖了一斤的小姑娘说道。“住什么招待所,不用了,我和纺纺这就回去了。”来燕京最大的目的就是给时纺看病,病看好了,董许愿也就不准备再留下去了。燕京漂亮,但消费也高,多待一天就多花一天的钱,而且早点回家也能找点帮上生意的事情,能多赚点钱给闺女用上药水,给儿子攒上钱盖房娶媳妇。“现在走还能买到票吗?还是说你想带着纺纺去睡候车室?”时尉严肃地说,“妈,你受得了,但纺纺受得住吗?”“mama?”时纺配合地扯了扯董许愿的衣服,黑溜溜的大眼睛水汪汪地看着他。“走吧,正好这么多药呢,我得好好跟你们嘱咐一遍,可不能吃错了!”时尉这么一说,时纺那么一无声地撒娇,董许愿就是再舍不得钱也没办法了。“哐啷哐啷哐啷——”两大袋子药换个不停,尤其是钙片维生素这种一瓶子里面好多的药,在静寂的夜里显得格外刺耳。时尉推开宿舍门,里面的说话声顿时就停了下来,一间宿舍四个人,都好奇地盯着时尉一家看。“你们好,我是时尉。”时尉露出一个开朗的笑容,目光却凝固在了路远之身上。一个宿舍六个人,除了时尉其他人都到齐了,四个人聊着天,而路远之一个人坐在床上抱着厚厚的书忘我而专注。“帅哥哥!”虽然只是个背影,但时纺十分眼尖地把路远之认了出来。时尉顺势走了过去,眼睛闪闪的露着激动和感激:“你还记得我吗?我是时尉,我们早上见过的!”路远之看着十分的刻苦认真,但时尉缺知道,这人嫌麻烦,不喜欢和人打交道,寝室里这么多人,让他烦躁了,干脆就抱着书坐在一边不参与不搭理。别人一看他在认真学习,要么也安静地学习,要么就不去打扰,其他人即便是聊天,也都是自觉放低声音的。路远之的面前突然多了一道阴影,他这才微微掀了掀眼皮,有些惊讶地看着时尉。显然他也没想到他们俩会那么有缘,早上刚见过,现在又见面了。“你也住这个宿舍吗?”路远之微微皱起了眉头,觉得有些不妙。他和时尉接触得不多,但时尉看着就不像是那种内向害羞半个字不往外蹦的性子。自己早上帮过他,以后又是室友,大概率不会冷漠以对。不管是他主动还是什么,路远之都不喜欢这样。冷淡、漠然,这才是他的人际关系网。“你们认识吗?”其他室友好奇地问。时尉一一扫过这些室友,心里涌起温暖,上辈子他腿断了之后,本来关系不在意的室友们也纷纷来看他,力所能及地给他不少帮助。“认识的。”时尉大声地说,“早上我们一家被一群小混混打劫,就是他帮了我们,不顾危险地帮我们赶走了混混,可热心肠了!人特好!”路远之平时听多了别人对他的嘲讽,但马屁也没少听,时尉的夸赞没什么水平,直白且寡淡。但就是这样一点文采都没有的夸赞,让路远之有些不自在地红了耳尖。他觉得自己没有做过时尉说的那些事,也跟他口中的人半点搭不上边。其他几个室友惊讶地看着路远之,一点没想到看着冷漠跋扈的路远之会是这么一个见义勇为的好心人。第28章室友们听着时尉描述着当时的场景,一个个瞪圆了眼睛,眼中冷淡的神色渐渐退去,看着路远之的眼神充满了崇拜。那个男孩子没有一个英雄梦?上了大学的男孩子也不例外,刚才对着路远之还有股冷淡,现在要不是路远之明显透着不乐意,他们早冲上去了。路远之看着就不好相处,少年人的脸庞轮廓还略显稚嫩,但五官深邃立体,眼睛又黑又沉,整个人散发的气质也不是什么阳光向上的。路远之的手里是真见过血,他没学会如果收敛,也没准备去收敛,所以给人的感觉并没有,又冷硬又危险。2101的宿舍是一个组合宿舍,六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