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蛋是狗狗蒙的发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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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逊的日记1 9.27 晴 上午带着检测报告回局里报到,组长没有允许我复职,没收了我手上的案宗,把刚毕业分配进组的新人交给我带。 工位还在原来的位置,没人敢动,乱七八糟的文件摊了一桌,积了层厚灰。 边上的位置依旧摆着花,除此之外空空荡荡。我记不太清那天是怎么浑浑噩噩把这张座位的东西一股脑塞进箱子里,搬回家后再没有打开,孤零零地躺在库房。 新人局促地抱着案件记录表,弓着腰站在我身后,等待我将凌乱的办公桌收拾整齐。 我说,坐这儿吧。示意隔壁。 男生小心翼翼问我这样是否符合规定。 我瞟了一眼组长办公室的大落地窗,他手上夹了根烟靠在玻璃上看向这里。 我说,没什么不好的,我带你,坐在这里方便。还是你想跟那群流氓坐在一起? 我开了个玩笑,指了指两个过道外那群老油条的位置,这才发现所有人都格外反常,缩在自己的椅子上。 不时偷瞄来的视线让我不自在地抿抿嘴唇,顿了顿,我说,总之,坐下吧。 之后的案件记录不方便叙述,但那天的事,那个枪击案,提起它我就像一台几近生锈的机器,有一颗螺丝出现故障,整个人都运转不灵。陈述报告时我的手指一直微微颤抖着,或许就是吕蒙桌上那瓶枯萎的百合影响了我的公事公办。 最后,看着面露难色的男生,我也不想为难他,疲惫地把他交给另一位案件负责人。 休整两个月也并不是没有好处,这是我工作以来头一次因为上司的体恤而没有加班。我不像坐隔壁那家伙,想方设法地逃每晚的总结会。这也是为什么我现在早早站在农贸市场前面,拿出手机写下这篇日记:好些相熟的商家还没有上班。但若不是循规蹈矩地按照日程行进,我根本不知道该去做些什么。 下班、买菜、做饭、锻炼、挑一本书看困了就睡觉,吕蒙没有出现在我生活里的话,这就是我每天周而复始的安排。同事也偶尔会下班后去开一摊酒,吃点烧烤,我讨厌喝酒,讨厌酒臭味,于是几乎没有参与过。老天爷却非要把吕蒙塞到我身边,打乱我井井有条的一切——在我某天打开冰箱看见几瓶他买回来的百威时才终于意识到这件事。 好了,傍晚的路灯打开了,很快人就会多起来,今天不会再有什么事发生,日记就到此为止吧。鉴于这本日记最后还是会交给医生,所以我尽量减少对文字的修饰。但这样的疗法是否能对我产生帮助,我没法坚定地去相信。上一本日记中途没能继续下去,最后也被我塞在那个孤独的纸箱里,不知何时我才会有勇气再开启。 我明白,孤独的并不只有它一个。 9.28 晴 接连都是晴天,这对我身体恢复很有帮助,每天可以外出锻炼。 而鲁肃(好友)为了庆祝我复职,晚上送来一台跑步机,差点没能扛进我家那个狭小的玄关,他嘟囔着问我打算什么时候换房子。 “或许你应该听医生的建议,换个新环境,再养个宠物什么的。”他说。 我说,前面那个也许可以考虑,后面那个还是免谈。养过一个吕蒙之后,我简直是疲于再照顾自己以外的生物。当然,实话实说,其实前面那个我也不敢确定。 好笑的是,我俩好不容易把跑步机组装完成,刚试跑了一会儿,楼下就上来敲门,让我们停止噪音。鲁肃尴尬地把机器又拆了,打算再扛回去退货。 我安慰道,算了,别退了,等搬家之后再用吧。 这是很老的小区了,如果能活到自然死亡,那我这辈子近三分之一的年岁都在这间隔音相当差劲的小房子里度过。 爸妈早早就为我置办了结婚用的新房,我说我不会找女人结婚的,让他们自己搬去那里住了。 小时候我成绩好,人也安静,也难免会被爸妈训,尤其是他们看见我和流言中心的坏孩子吕蒙混在一起后,吓得很长时间没法放心让我出门。事实上他们的担心太过多余,当时是吕蒙自说自话缠上了我,我烦他得不行。 这一层楼塞了四个人家,除了后搬来的吕蒙,我们三户都是老一辈的交情,白天基本不会关门锁门,煮了饭互相串门邀请来一起吃也是常事,他们搬来后,大家就再也没敞过门。偶尔爸妈吃饭时谈论起这户新人,先是对当家男人杀妻未遂、暴死家中这件事进行绘声绘色的推理,接着就是勒令我不许和他家孩子来往。那时的两层防盗门也隔不住话声,我想吕蒙是能听见的,他总是这个点来找我。我嚼着嘴里的饭,似乎能强烈地感受到,他正蹲在我家门口,像一条落败的狗耷拉着肩膀,随即食不知味起来。 怀着对吕蒙的愧疚,我开始允许他的靠近,他那个塞满红烧肘子的脑子,居然最后还真和我考上了一样的学校;后面戏剧性地和他在一起了,我又怀着对爸妈的愧疚,不敢带他回家。 想要实现爱情,这对我来说太难,出事前我从不会为房贷车贷发愁,不会为职场仕途发愁,唯独和吕蒙的关系令我不知该如何在父母面前自处。 他不喜欢我爸妈,很合理,这个没心没肺的混蛋,现在逃跑了,逃得远远的,剩我一个人去跟爸妈出柜。 书房的灯又该换了,昏昏晃晃,写得我眼睛发酸,总之先去睡了。 一只被遗弃的小狗的视角1 “嗷呜……”它好饿,脱力地趴在巷子里,时不时蹿过一两条野猫,绿幽幽的眼睛直直瞪着它,大概在盘算着什么时候上来咬断这只幼犬的脖子饱餐一顿。 彼时一睁开眼,它的世界就是身下被雨打烂的破纸箱子,和头顶浓重得像是要坠落的乌云。豆大的雨点拍在它胎毛还未褪尽的身上,冰冷而疼痛。不知为何,它没法动弹,明明身上没有伤口,但整个左半边身子就像失去知觉了一般控制不了。 它想自己一定不是野狗,不然这个纸箱从何解释?可主人是谁,又为何被扔在这里? 从巷口能看到疾驰而过的车辆,飞溅起的水花将它杂色的皮毛浇得越发脏污。 等等,车辆?如果它是一只狗,它应该知道这些东西叫“车”吗?想到这里,狗又愣住了。 如果它只是一只狗,它会思考自己是否是“狗”吗? 藏在暗处的野猫见这条不知天高地厚的狗崽子无视自己,陷入了哲学的死循环,龇着牙缓缓靠近,准备给它点教训。 这时,一个人影挡在了巷口,狗努力抬起头,它能闻出来,是雄性的人类。 陆逊的日记2 10.13 雨 年关将至,单位太忙,没有时间对付胃,就这样凑合着。结果昨晚半夜挂了急诊,医院做胃镜要预约,只好草草开了两盒药先吃两天。 下楼的时候偶遇给吕蒙做遗体鉴定的华法医,我靠在导医台侧边,站到门口的霓虹灯都灭了大半,才驱动僵硬的双腿离开。 枪击案当晚没有立刻找到吕蒙的尸体,现场勘测来看,大雨冲塌了山体,尸体大约是被泥石流一同卷走了。 我拨开重重雨幕,死死揪着犯罪嫌疑人的衣领让他指认现场,问他吕蒙死了没。他说不认识,一面朝我破口大骂。 我想他们都看出来我快撑不住了,给我也上了铐,强行架回局里。 第二天尸体才被运回法医科。 或许是我高烧一夜两眼通红,像跑去索命的,一路上没人敢拦我。 法医说,除了与犯人核对的枪伤、击打伤,物理擦伤等,还有一些动物撕咬的伤口。 我问这是什么意思? 他说尸体找到的时候,并不是被埋在泥土中。一只迫于生产的母狗把他拖走了,找到的时候躯干左半部分被啃食掉了一部分。 他掀开遮盖布向我展示,我呆滞地扫视这具破破烂烂、毫无生机的rou体,这对我来说太过残忍,毕竟两天前我们还在一张床上醒来。我带着些许不知从何而来的抱歉,低头吻了吻吕蒙惨白发青的嘴唇,耳畔有抽气声,有干呕声,几个人上前控住我,拖我去消毒。这就是我见他的最后一眼。 张医生,如果你看到这里,是否还愿意继续让我将日记写下去?可除此之外,我不知道还有哪里能寄托下我对一个死者的思念,失眠时我会想他,胃痛时也会想他,他让我变得如此糟糕,一点也不像原来那个陆逊。但我写下这些,并不是为了诉说他的坏处,只是每到下雨天,我就能更清晰地意识到,无论他变成什么样,我都愿意爱他。 一只被遗弃的小狗的视角2 雄性人类把它拎走了。 它身上肮脏的水渍使得这个男人的衣服沁得一团糟,狗在心里默默地抱歉,希望男人不要生气。 这太奇怪了,越往目的地走,它左半边身子从没有知觉,变得开始刺痛,像是叫嚣着要恢复控制似的。 它“呜呜”哀叫着,吓得男人有些不知所措,赶紧调整了抱姿。 “别叫啦,小脏狗,带你去个好地方。” 狗看着眼前“吴郡公安局吴县分局”几个大字,沉默了。 这就是它的归所吗!它是犯了什么错吗! 它挣扎着挠了男人一脸泥水。 “喂喂!听话!” 左边走出来一个年级更大的雄性人类。 “小陈警官,你这是捧回来了个啥?” 超级威猛又不失可爱的小狗哦。狗试图把耳朵竖起来。 “看着跟团垃圾袋似的。” ……臭人类,讨厌你! “王叔,我刚在那边巷口捡的,什么垃圾袋,这是狼狗,你看这个嘴,这个脸。” 哦哦!狼狗!听起来就很威风! “这……这么小,你抱回来也没用啊。” “狗都长得很快的,栓你保安亭那儿,长大了可立派!” “也不知道允不允许啊,先放我这儿也行,明天我去问问领导,不让养你还是抱走吧。” “嘿嘿,谢谢王叔。我看它是被丢弃的,可怜巴巴得就这么趴在雨里。您真是个大好人。” 陆逊日记3 10.14 阴 跟我的新人很机灵,高材生,却也不教条。 组长把他分给我,多半是为了给我找点事做。可跟着我,除了每天整整卷宗,他什么都锻炼不到。 他自己不当回事,端茶倒水也做得勤快,我无奈,几次劝他去提意见,都被他打太极一般推掉了。 我们上班坐的是一条线,总是在同一条地铁上碰见。兴许是看出我脸色不佳,昨夜没有睡好,他打开保温杯倒了点咖啡给我。 我的胃岌岌可危,咖啡只会加重病情,但嘴上也不好拒绝他的善意。 今天发生了一件怪事,保安王叔那儿栓上了条小狗,起初我还没有发现,往里走了好些路,身后突然传来狗叫声。 我回过头,就看到那狗拼命朝我和小陈的方向扒拉,扯得项链都啪啪作响。 小陈在我边上解释说,昨晚他把它抱回来的,估计是认出来了。 我点点头,往支队办公室走去。 没一会儿,小陈追上来,面露难色,说: “这狗像是看不见我,挡在面前还会故意绕过去,一个劲想朝您那儿去……” 我冷淡地回应他,他又踌躇着问是不是我丢掉的。 我说,我不喜欢狗,大家都知道。 10.16 晴 这只狗好像真的盯上我了,王叔说它自从那天见到我,没日没夜不知疲倦地疯叫。 我买了一根rou肠给它,它也毫不在意,凑近我的裤子闻了半天,又试图爬到我身上。 这个品种的狗,耳朵似乎都会慢慢竖起来,它看起来只有两三个月大,一只耳朵耷拉着,另一只耳朵倒已经威风凛凛地挺立,这副不伦不类的模样惹人发笑。 讽刺的是,在吕蒙尸体边发现的狗也是这个品种。 你想说什么,对不起吗?我喃喃道。 它突然像听懂了似的抬起头盯着我,那双黑亮的眼睛里,我没有看到对不起,只是我和这只小狗不过寥寥几面,它就好像已经洞悉我的灵魂。亦或是我透过他的眼睛,看穿了自己? 我决定带它回家。 一只有主人的大狗的视角3 不到半年时间,在精品狗粮和猪肘子的调理下,狗迅速长到了成年犬的体型。它满意地对着镜子欣赏自己的英姿,唯有一点,那只耷拉的耳朵怎么也竖不起来,拉低了整条狗的气质。 它到现在也没有一个正式的名字,主人有时叫它“喂”,有时叫它“吃饭了”。 连名字都不愿意取的主人,真的喜欢它吗? 鉴于男人默认它可以上床睡觉,狗认为主人还是喜欢它的。 主人也没有看上去那样冷淡,他会和它说很多话,说他的工作,说他最近看的书,它每一句都能听懂,或许它是全世界唯一一只能听懂人话的狗也说不定。 只可惜主人并不能听懂它的话,不然它也能让主人很开心。 至于主人把它抱回家的原因,狗是自己推理出来的。镜子前面贴的这些照片就是证据。照片上除了主人,还有另外一个男人,它看着那张脸,总觉得很熟悉,但绞尽脑汁也想不起来为什么,大概主人也想通过它找到这个从未出现过的男人吧。 不知不觉又对着照片发起了呆,狗甩甩脑袋,看回镜子里。 咦?镜子坏了?狗伸出爪子扒拉了一下,五根手指头让它一下愣住了。 它怎么变成照片上的那个男人了?! 狗吓得脑袋都狠狠磕在了柜子上,焦急地原地转圈。该死!最近它身上很痒,还以为是换毛期,为什么挠着挠着,就变成这样了?主人回来看到它,还认得出它吗? 说主人主人就到,狗冲到门口,人类的后肢怎么这么长,跑起来感觉腿都要打结了! “汪!”它大叫一声,突然闻到了猪rou的香味,还没来得及把脸伸进袋子里,主人就一屁股狠狠摔在了地上。 没事吧!“汪汪!” 主人露出了一个它暂时还无法理解的表情。 不愧是主人,在它啃猪肘子的间隙很快就恢复了常态,只不过变得有些粗鲁,扯着它项圈的力道使它磨得生疼。 “汪汪!”它还没有吃两口呢,主人就急着要给它洗澡。 等狗熟练地爬进浴缸才发现,这具身体怎么变得这么巨大?两条腿简直无所适从,肩膀也是稍微动一下就要磕到墙壁。 主人给它搓得干干净净,不像是平时的按摩,好像在确认它的四肢还在身上一样。 “你是他吗?你是谁?我在做梦,还是我终于疯了?”主人急切地捧着它的脑袋问。 “汪。”它说。 主人看了它许久,久到它打了个喷嚏。 “我不明白,为什么,在我终于能从那些梦境里脱身,你又插着两只狗耳朵出现在我面前。为什么?你明明回来了,却不能够回答我?” “如果明天醒来,我还能再看见你吗?” “吕蒙。” 狗下意识地应了,奇怪,它明明从未听过这个名字。 啪嗒啪嗒,有冰凉的水滴从主人眼睛里掉出来,落在它额头上,狗还没有适应人类失去了保护皮肤的绒毛,被这触感吓了一跳。